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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届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评工作的公告

2020-10-26 13:40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崇尚文明、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四届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评工作的通知》(武文明【2020】16号)要求,区文明委将组织推评第四届武汉市文明市民,推出一批热爱武汉、践行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典型示范性强的文明市民。现将推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此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武汉市生活、工作或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者户籍在武汉市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荐人选。

二、推荐评选标准

申报武汉市文明市民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武汉,认真践行《武汉市民文明公约》,自觉遵守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公德意识强,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

1.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仪表端正、自然大方,用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用餐节约粮食、理性消费,礼貌待人、热情友好,行路、行车、乘车有序礼让,文明上网、不破坏网络秩序等。

2.模范维护公共环境。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注重环保,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盖,爱护公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

3.积极参加公益行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带头参与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模范引领他人与人为善,讲互助、讲互谅、讲友谊、讲爱心,在社会上带头形成邻里间友善、同志间融洽、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推荐评选武汉市文明市民应充分体现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原则,注重向基层倾斜,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倾斜,体现平凡市民明礼诚信、德行合一,守望相助、无私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道德实践,在平凡中彰显不凡。

三、推荐申报途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评工作由各街道组织实施。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按照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二者选一)所在区域公布的方法途径、截止日期等要求进行申报。此前已获评武汉市文明市民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2020年11月16日前,各街道将相关推荐材料报区文明办。年底前,市文明委下发表彰决定,向武汉市文明市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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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营造崇尚文明、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根据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第四届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评工作的通知》(武文明【2020】16号)要求,区文明委将组织推评第四届武汉市文明市民,推出一批热爱武汉、践行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典型示范性强的文明市民。现将推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此公告发布之日前,在武汉市生活、工作或学习时间1年以上的中国公民,或者户籍在武汉市的中国公民,不分年龄、性别、民族、职业,均可作为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荐人选。

二、推荐评选标准

申报武汉市文明市民的人选应当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武汉,认真践行《武汉市民文明公约》,自觉遵守武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公德意识强,群众公认,并具备下列条件:

1.模范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场所仪表端正、自然大方,用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用餐节约粮食、理性消费,礼貌待人、热情友好,行路、行车、乘车有序礼让,文明上网、不破坏网络秩序等。

2.模范维护公共环境。在公共场合讲究卫生,注重环保,不随地吐痰,不乱倒乱扔废弃物,不乱贴乱画,不乱搭乱盖,爱护公物,不损毁公共设施,不损害花草树木,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共场所喧闹喧哗等。

3.积极参加公益行动。带头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宣传、推动和监督,带头参与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4.积极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模范引领他人与人为善,讲互助、讲互谅、讲友谊、讲爱心,在社会上带头形成邻里间友善、同志间融洽、社会和谐的人际关系等。

推荐评选武汉市文明市民应充分体现先进性、群众性、代表性原则,注重向基层倾斜,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倾斜,体现平凡市民明礼诚信、德行合一,守望相助、无私奉献的精神品格和道德实践,在平凡中彰显不凡。

三、推荐申报途径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武汉市文明市民推评工作由各街道组织实施。个人自荐、他人推荐和单位推荐的,按照被推荐人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二者选一)所在区域公布的方法途径、截止日期等要求进行申报。此前已获评武汉市文明市民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2020年11月16日前,各街道将相关推荐材料报区文明办。年底前,市文明委下发表彰决定,向武汉市文明市民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特此公告。

中共武汉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

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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