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经开区死亡的中国公民、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含死亡新生儿),可在辖区内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以下简称《死亡证》),具体流程如下:
申报材料
1、人口死亡申报单(签发机构提供空白单);
2、死者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死者页和申办人页,身份证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如果是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需提供港澳台身份证明或外国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申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
4、死者生前病历、健康体检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家属须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的,家属须配合签发机构进行死因调查,据实回答)。
在医疗卫生机构或院前救治中死亡,需提供申报材料2、3;在医院外(在家、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死亡,需提供申报材料1、2、3、4。
办理机构
1、在医院外(在家、养老服务机构或其他场所)正常死亡的居民,由家属(法定监护人)携带“申报材料”到死亡地点所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办理。
2、在医院内或院前救治中死亡的居民(含120出车或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由家属(法定监护人)携带“申报材料”到负责救治或接诊的医院办理。
3、非正常死亡需要遵循公安司法部门的相关规定及程序进行办理。
办证流程图
查询指南
Part.1
目前,武汉疾控公众号推出了《死亡证》办理指引查询指南。首先,关注武汉疾控微信公众号,点击屏幕右下方“活动”---点击死亡证办证指引即可进入。首页功能主要包括正常死亡入口、非正常死亡入口及死亡类型定义。
Part.2
其次,选择死亡类型可进一步查看办理须知(须知包含:办证所需的材料及相关需要注意的事项),点击下一步可查看需要准备的材料的样例图及相关说明。死者在医院内或院前救治中死亡,需家属携带相关材料到负责救治的医疗机构开具《死亡证》。死者在医院外死亡,选择死亡地点所属的行政区后,可查询办理《死亡证》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地点、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为家属前往办理提供信息指引及导航服务。
医院内或院前救治中死亡的《死亡证》办理指引
医院外死亡的《死亡证》办理指引
请家属在办理前确保材料齐全、规范,如有疑问,可提前咨询相关机构,避免多次往返。请妥善保管《死亡证》,方便后续办理丧葬、销户等事务。
来源:中心慢病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