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总担心上岸后不知道做什么,怕没有出路,现在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7月1日上午,在长江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段从事捕鱼行当37年的渔民王井友把自己的渔船捕捞权证和渔船牌照主动交给当地渔政执法人员后如释重负地向记者说道。
当天,王井友和另一位持证渔民在上交相关证照后,积极配合当地执法部门拆解并销毁自己的渔船。至此,我区有证渔民退捕上岸工作正式宣告结束。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自今年7月1日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据了解,武汉开发区现有有证渔船2艘,无证渔船140余艘。根据我区禁捕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当天被销毁的2艘渔船将由地方政府财政资金兜底,并向退捕渔民提供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下半年将完成辖区长江段140余艘无证渔船退捕工作,并引导当地企业吸收转产渔民再就业,加大对转产渔民的创业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