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谷融媒4月6日讯 近日,武汉经开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时,在全省法院系统首次试行以庭审录音录像记录代替书记员人工速录的新模式,大幅减少了庭审用时。
“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不再另行制作书面庭审笔录,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随着承办法官的庭前释明,庭审正式开始。由于首试案件为小额诉讼案件,争议较小,事实较为清楚,该案庭审全过程书记员仅需操作庭审录音录像系统,法官与当事人实现无障碍对话,整个庭审仅用时10分钟,仅为传统模式的三分之一。
据悉,在传统庭审中,法官和诉讼参与人往往要放慢语速以便书记员准确记录,庭后诉讼参与人还需花费时间核对笔录,还可能发生不认可书记员记录内容,要求修改笔录的情况,费时费力。新的记录模式则是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庭审全程录音录像代替纸质笔录作为记录庭审活动的有效载体,并在庭审后现场刻录和封存光盘。该模式准确记录了庭审全过程,杜绝了记录错误率,保障了庭审过程的流畅性和完整性。
(通讯员 黄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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