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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谷足迹——档案背后的故事(六)

2022-05-18 09:14 中国车谷  

开发区的建设史将记住这一天:1988年10月28日。这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前身--武汉市沌口轿车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式成立的日子。从此,创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了武汉市扩大对外开放、振兴经济的发展战略,开发区创业者们踏上了一条任重道远的奋斗历程。



从筹建到1991年5月16日正式破土动工,直至转入边建设边投产阶段,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也有一个发展、渐进、完善的过程,由最初的武汉市沌口轿车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再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经历多次的演变和发展,逐步建立适应开发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机构设置与管理上,坚持“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突破原有行政管理模式的束缚,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创新,整体设计开发区的管理构架和模式,随形势的发展逐步到位并不断充实完善,逐步形成了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在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成立的同时,成立了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武发[1992]5号文件和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开发区在项目引进、投资审批、财政、税收、劳动人事、工商行政、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方面享有市级管理权限。

作为武汉市对外开放和改革的“窗口”、“试验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符合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突出改革的思路。

结合开发区外资较为集中、远离市区、一切从头开始的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学习借鉴沿海特区和先行一步兄弟开发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以改革的思路全面构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在机构设置上,对一些可设可不设的部门坚决不设;必设部门尽量合并,或采取合署的形式,多块牌子、一套班子,尽量精简;不照抄照搬市区机构设置模式,不求上下一一对应,力求少环节少层次。

二是与经济建设同步。

开发区管理体制既要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要解决好新旧管理体制的摩擦;既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又要有一个同步、渐进的过程。因此,必须结合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构造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确定改革的总体方案,再根据建设发展的阶段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如在开发区建设初期,面临的大量工作是政策、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定,招商引资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因此首先成立的部门是政策法规室、经济发展局、建设管理和规划土地局。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管理任务逐步加重,又相继成立了工商、财税、劳动人事、社会事业等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由成立初期的一个办公室增加到12个部门,经历的是一个与经济建设同步、渐进、逐步增加、逐步充实的过程。

三是理顺关系转变职能。

为形成高效率、快节奏的运行机制,必须使开发区各项管理具备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使投资者和入区企业的事务能就地就近办理。一是直接授权的方式,凡是开发区可以审批、办理的事项由开发区直接审批、办理,如项目审批、财政收支、劳动人事、规划建设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二是委托办理的方式,一些需要市级机构审批、发证的事务,由市级机构委托开发区相应机构办理,如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外人员调入等。三是派驻机构就地就近管理,一些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条条”管理的事务,由上级机构派驻开发区的机构办理,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协调,如公、检、法、税务、海关、商检等。

在营造外部环境的同时,开发区把转变职能放在重要位置,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变,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主要职能。应该管的事情坚决管好,不应该管的事情则不要管。管理职能的根本转变,有效地控制了机构设置的盲目性。

四是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开发区经济建设的进程。为促进开发区发展,一方面必须大力引进人才,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在干部来源上,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聘与从市区有关部门选调相结合的办法,体现“五湖四海”的原则。在干部使用上,改革用人机制,采取任期制、聘任制、聘用制等办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开发区与生俱来的内在基因和成长进步的不竭动力,为开发区更好更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附:

一、中共武汉市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88年开始筹建以来,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随着开发区建设的发展而建立,并逐步发展壮大。党的领导体制上经历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到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1991年5月16日,即开发区正式动工兴建的日子,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以武组干[1991]147号文决定成立中共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1992年6月30日,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的批复》(武办发[1992]19号),批准将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管理机构亦同时更名。



为了加强市委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加强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5年9月18日,中共武汉市委决定组建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同时组建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武汉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开发区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指示、决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开发区重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开发区群团组织;抓好开发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按照规定权限,审议、审理和审批所属党员的党纪处分;协助开发区工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领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理所属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市纪委和开发区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开发区工委成立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组随即撤销。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前身,追溯到1988年10月28日武汉市沌口轿车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90年12月27日,建立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并同时成立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92年6月,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为了适应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从1992年9月开始,经市编委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内设处室相继更名为局,行使政府相关管理职能。其后又相继组建部分新的职能部门、一批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并有5家直属企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武汉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1992年3月5日,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关于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武发[1992]5号)中,明确了开发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93年12月21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94年2月6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职责和权限。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管理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依法管理开发区的财政、税务、国有资产、劳动、人事和工商行政事务;按规定权限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处理或协助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的工作;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来源:武汉经开区档案馆  )

【编辑:缑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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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的建设史将记住这一天:1988年10月28日。这是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前身--武汉市沌口轿车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正式成立的日子。从此,创办经济技术开发区纳入了武汉市扩大对外开放、振兴经济的发展战略,开发区创业者们踏上了一条任重道远的奋斗历程。



从筹建到1991年5月16日正式破土动工,直至转入边建设边投产阶段,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机构也有一个发展、渐进、完善的过程,由最初的武汉市沌口轿车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再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经历多次的演变和发展,逐步建立适应开发区建设和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在机构设置与管理上,坚持“小政府、大社会”和“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突破原有行政管理模式的束缚,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改革创新,整体设计开发区的管理构架和模式,随形势的发展逐步到位并不断充实完善,逐步形成了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在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成立的同时,成立了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的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按照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武发[1992]5号文件和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的规定,开发区在项目引进、投资审批、财政、税收、劳动人事、工商行政、规划土地、建设管理等方面享有市级管理权限。

作为武汉市对外开放和改革的“窗口”、“试验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必须符合开发区建设发展的实际情况,其特点主要表现在:

一是突出改革的思路。

结合开发区外资较为集中、远离市区、一切从头开始的实际,大胆探索,不断创新,学习借鉴沿海特区和先行一步兄弟开发区成功的经验和做法,以改革的思路全面构筑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如在机构设置上,对一些可设可不设的部门坚决不设;必设部门尽量合并,或采取合署的形式,多块牌子、一套班子,尽量精简;不照抄照搬市区机构设置模式,不求上下一一对应,力求少环节少层次。

二是与经济建设同步。

开发区管理体制既要适应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需要,也要解决好新旧管理体制的摩擦;既要有一定的超前性,又要有一个同步、渐进的过程。因此,必须结合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战略目标,构造管理体制的总体框架,确定改革的总体方案,再根据建设发展的阶段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如在开发区建设初期,面临的大量工作是政策、发展战略的研究和制定,招商引资的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因此首先成立的部门是政策法规室、经济发展局、建设管理和规划土地局。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管理任务逐步加重,又相继成立了工商、财税、劳动人事、社会事业等部门。开发区管委会由成立初期的一个办公室增加到12个部门,经历的是一个与经济建设同步、渐进、逐步增加、逐步充实的过程。

三是理顺关系转变职能。

为形成高效率、快节奏的运行机制,必须使开发区各项管理具备相应的职能和权限,使投资者和入区企业的事务能就地就近办理。一是直接授权的方式,凡是开发区可以审批、办理的事项由开发区直接审批、办理,如项目审批、财政收支、劳动人事、规划建设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等。二是委托办理的方式,一些需要市级机构审批、发证的事务,由市级机构委托开发区相应机构办理,如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市外人员调入等。三是派驻机构就地就近管理,一些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由“条条”管理的事务,由上级机构派驻开发区的机构办理,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协调,如公、检、法、税务、海关、商检等。

在营造外部环境的同时,开发区把转变职能放在重要位置,由以行政手段为主向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方向转变,切实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等主要职能。应该管的事情坚决管好,不应该管的事情则不要管。管理职能的根本转变,有效地控制了机构设置的盲目性。

四是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干部队伍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开发区经济建设的进程。为促进开发区发展,一方面必须大力引进人才,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另一方面,必须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在干部来源上,坚持向社会公开招聘与从市区有关部门选调相结合的办法,体现“五湖四海”的原则。在干部使用上,改革用人机制,采取任期制、聘任制、聘用制等办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保持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开发区与生俱来的内在基因和成长进步的不竭动力,为开发区更好更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附:

一、中共武汉市委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自1988年开始筹建以来,党组织和党的工作随着开发区建设的发展而建立,并逐步发展壮大。党的领导体制上经历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到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和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1991年5月16日,即开发区正式动工兴建的日子,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以武组干[1991]147号文决定成立中共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党组。1992年6月30日,中共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请示的批复》(武办发[1992]19号),批准将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其管理机构亦同时更名。



为了加强市委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的领导,加强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1995年9月18日,中共武汉市委决定组建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同时组建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作为中共武汉市委的派出机构,领导开发区的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指示、决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开发区重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培养、教育、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党组织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领导开发区群团组织;抓好开发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是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所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案件,按照规定权限,审议、审理和审批所属党员的党纪处分;协助开发区工委管好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领导所属单位党组织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受理所属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完成市纪委和开发区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开发区工委成立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组随即撤销。

二、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前身,追溯到1988年10月28日武汉市沌口轿车开发区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1990年12月27日,建立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并同时成立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992年6月,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更名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之后,为了适应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管理工作的需要,从1992年9月开始,经市编委同意,开发区管委会内设处室相继更名为局,行使政府相关管理职能。其后又相继组建部分新的职能部门、一批事业单位和中介服务机构,并有5家直属企业。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武汉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武汉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1992年3月5日,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关于武汉轿车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武发[1992]5号)中,明确了开发区管理体制和管理权限。《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1993年12月21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4年1月25日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1994年2月6日武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性质、职责和权限。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下列职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开发区行政管理规定;编制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有关审批权限的规定,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规划、征用、开发、管理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出让、转让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在开发区内的投资项目;管理开发区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依法管理开发区的财政、税务、国有资产、劳动、人事和工商行政事务;按规定权限管理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处理或协助处理开发区的涉外事务;兴办和管理开发区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保障开发区内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指导、协调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的分支机构的工作;市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来源:武汉经开区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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